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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4-23
准来港爱情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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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报·租界·南辕北辙之八
准来港爱情(一)
曹疏影
Z和港男S相爱结婚,S在港工作,Z在内地也有自己的事业;S如多数港人离港数日便“好想返香港”,Z则是80后独生女,爸妈掌上明珠。两人最后还是决定在港买楼安置新家,因为Z愿意为了爱情而迁居。
但荒诞也随之开始:Z必须每3个月离港回家续办“探亲签注”,每次办理短则十天,长则半月,这样的日子竟要过上5年半!Z看着自己也有份出钱的新家苦笑,这究竟算不算自己的“家”?而她还要每3个月就为铁路航空“贡献”一次。
屈辱也随之而来:Z在内地还算管理层人员,医疗住房等福利保险一应俱全。而长达5年半的时间里,她都不可以在港工作,不受福利保障,这些都损害着她身为现代女性的自尊。没有经济来源和社会地位,家中“地位”也就难讲,公婆若不开明,会觉得来了个吃闲饭的。况5年半空白期后,已届30岁的Z再踏入职场,经验和适应能力都问题不小。但她听闻,外国女性同港人结婚只要几星期就可取得身份证来港。
还有孤立处境:来港将Z原有朋友和人脉一刀割断,社会空间缩至最窄。若遇家庭矛盾,先生一大家人,自己则孤身应对。万一遇事需找社工,她也不属于政府社工的帮助对象。还有语言不通,“老爷”“奶奶”已让她觉得自己像地主家的丫环,遇人称曰“师奶”“*太”,更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成为旧社会家庭妇女。还有气候不适影响健康已经预想到,但没想到看病少则几百,住院一晚三千三。还有……
还有爱情?!上述困境难免令Z抱怨,夫妻由小架吵到大架。Z说,如果不是爱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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